男子把自己收款碼貼商家攤位想“躺著收錢” 被判刑6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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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為了方便顧客,常常會在店鋪顯眼的位置張貼收款二維碼,然而有人卻動起了歪腦筋,將商家收款碼“偷梁換柱”,試圖通過不勞而獲“躺著收錢”。近日,海滄法院發(fā)布一起利用調(diào)換商家收款二維碼多次盜竊他人財物的案件。
男子張某、李某曾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,沒想到二人刑滿釋放后竟“重操舊業(yè)”。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間,張某、李某及楊某(另案處理)在海滄再次作案,將事前準備的張某名下賬號的微信收款二維碼、支付寶收款二維碼覆蓋到他人攤位的收款二維碼上,并用李某的手機登錄上述微信和支付寶賬號統(tǒng)一收取盜竊贓款,所得贓款用于日?;ㄤN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張某、李某通過上述方式盜竊錢款共計人民幣1700余元。
2024年1月18日,被告人張某、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,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判處被告人張某、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,依法沒收扣押在案的手機及收款二維碼,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700余元用于退賠被害人。
法官說法
再次盜竊超1500元即達“數(shù)額較大”標準
審理該案的法官介紹,行為人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,再次盜竊數(shù)額超過1500元的,即認為達到“數(shù)額較大”的標準。張某、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共計1700余元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。法官提醒,商家應提高警惕,在使用二維碼收款前注意核查收款賬戶名等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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