銀行怎樣計算利息公式(銀行如何計算利息)
哈嘍,大家好~~~我是小編田甜,關于銀行怎樣計算利息公式,銀行如何計算利息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,那么現(xiàn)在讓田甜帶著大家一起來看看吧!
銀行如何計算利息? 一、儲蓄的利息率即利率,是計算利息多少的一個標準,它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利息數(shù)同本金的比率,利率一般分為年利率、月利率、日利率三種。
二、利息的計算公式為:利息=本金*存期*利率。
三、各類儲蓄均以“元”為計息單位,元以下不計利息。
四、利息金額計至分位,分以下四舍五入。
為了做到正確計算計息,凡是分段計息的,必須在各段計算加總后,再將分位以下尾數(shù)四舍五入。
五、各種儲蓄存款(除活期儲蓄年度結息,預約自動轉存的外)一律利隨本清,不計復息。
六、各種儲蓄存款的存期,不論大月、小月、平月、閏月、每月均按三十天計算,全年按三百六十天計算,凡是大月的三十一日視同三十日。
七、存期的計算采用“算頭不算尾”的辦法,即存入日當天開始計算利息,算至取款的前一日為止,取款日當天不計息。
八、遇有利率調整時: 《儲蓄管理條例》實施前(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前)存入的各種定期儲蓄存款,在原定存期內如遇利率上調,仍實行分段計息的方法。
2、《儲蓄管理條例》實施后存入的各種定期儲蓄存款,在原定存期內如遇利率調整,不論調高或調低,均按存單開戶日所定利率計付利息,不分段計息。
活期儲蓄存款在存入期遇有利率調整,按結息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(每年六月三十日為結息日,結算利息一次,并入本金起息,元以下的尾數(shù)不計利息)。
未到結息日清戶者,按清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算至清戶前一天止。
九、各種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時: 《儲蓄管理條例》實施前存入的各種定期儲蓄存款,儲戶如提前支取,其提前支取的部分,按實際存期的同檔次利率計算利息,如遇利率調整應分段計息。
如果是逾期支取,其逾期的部分的計息,以《條例》生效日(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)為界,以前的逾期部分仍按原存款單所訂利率計算利息,如遇利率調整仍應分段計息;以后的逾期部分,均按照該存款支取日銀行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。
2、《儲蓄管理條例》實施后,新存入的各種定期儲蓄存款,全部提前支取和部分提前支取的部分,均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利率計息;未提前支取的部分,仍按原存單所定利率計付利息。
對于逾期支取的存款,其逾期部分均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。
十、各種定期儲蓄的到期日,如是經(jīng)辦儲蓄機構的全天休息日,儲戶如在休假日前一天來行支取,可按到期計息,但需摘錄身份證件。
全部或部分轉存,也從支取日起息。
本存單處理時,在存單上必須注明“本存單例假日前一天支取”字樣,以便今后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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